行李托运
携带行李物品
▶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
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
▶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可超过20*40*55厘米
(除春秋航空公司)
▶托运及自理免费行李额(春秋、祥鹏、西部航空公司除外):
物品携带规定
▶禁止随身携带及禁止托运的物品
枪支类武器(含主要零部件)
爆炸或燃烧物质和装置(弹药、爆破器材、烟火制品等,及其此类物品的仿真品)
管制器具(管制刀具、军警械具、弓弩等)
危险物品(易燃、毒、腐蚀性等物品)
▶禁止随身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
锐器、钝器、工具
▶其他危害人身和飞行安全的物品
如飞镖、弹弓、弓箭、蜂鸣自卫器等。
▶限定条件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
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液态物品禁止随身携带(旅行自用的化妆品、牙膏及剃须膏除外),但可办理行李托运。
航空旅行中自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方可随身携带。
( 每种限带一件,盛放的单位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ml),接受开瓶检查。)
婴儿及病患旅客必需的液态物品。
旅客在机场控制区、航空器内购买或者取得的液态物品在离开机场控制区之前可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