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舱
航空货站承接所有客户合理的订舱需求,只要客户托运的货物重量、大小不超过航空货运规定,或按照航空货运规定规范包装,公司即可安排承运。订舱截止时间为每天20:00前。
0756-7772991、7772995
托运货物要求
1、货物体积与重量:
适于窄体客机腹舱运输的货物外包装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40cm,货物最大体积不超过40cm×60cm×100cm,最大单体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单体重量超过80公斤的货物需按规定加装垫板才可视情况运输。
2、货物重量计算标准:
国内货物运输的重量按毛重计算,以公斤为单位,不足1公斤按1公斤计算,超过1公斤的尾数四舍五入。轻泡货物按每6000cm³折合1公斤计算。
托运人托运货物,毛重每公斤价值在人民币20元以上的,可办理货物声明价值,按规定交纳声明价值附加费。每份货运单的声明价值一般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3、托运货物声明:
航空货物运输禁止托运的货物不予托运;限制托运的货物需按照规定严格包装,并完备相关证明资料后予以托运,否则不予托运。海鲜等水产品运输时需规范三层包装,避免漏水打湿客机腹舱。珠海机场航空货站可为客户有偿提供货物打包服务。其他特种货物的运输按照民航有关规定办理。
托运流程
托运人托运货物时,先电话咨询营业柜台货物收费标准及航班信息,咨询电话0756-7771877,在确定货物需要进行托运后,将货物带到营业柜台进行货物收运。
货物截载时限
普通货物----飞机起飞前120分钟,海鲜货物----飞机起飞前100分钟。